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中国建筑学会 《2020年中国建筑学会标准编制计划(第三批)》(建会标〔2020〕12号)的要求,由深圳大学主编的中国建筑学会标准《居住建筑防疫设计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时间截止为2021年10月10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gongxq@redco.cn
电 话:13128830501,14774917296
通信地址及邮编: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518061
附件:
1.中国建筑学会标准《居住建筑防疫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2.标准征求意见表
中国建筑学会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