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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土木建筑学会

发布日期:2007-04-19 15:16 | 来源:中国建筑学会 | 作者:中国建筑学会秘书处

    海南省土木建筑学会成立于1990年,由海南省建设厅直接领导。学会设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5人;现共有理事75人,常务理事25人。迄今有个人会员1500余人,其中设计大师1人,勘察大师1人,各专业的专家、教授、高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300多人,团体会员单位10个。学会下设秘书处,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学会下设城市规划专业专业委员会、建筑创作专业专业委员会、建筑结构专业专业委员会、建筑施工专业专业委员会、建筑设备专业专业委员会、建筑经济与房地产专业专业委员会、风景园林专业专业委员会、计算机应用专业专业委员会、工程勘察专业专业委员会、道路照明专业专业委员会、岩土工程专业专业委员会等18个专业学术分会;成立建设科技成果推广中心。12年来,学会理事会在省建设厅、省科技协会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我省经济建设和土木建筑科技发展的需要,我会组织的学会活动内容丰富,会员踊跃参与,使我省的建筑科技进步加快,也使学会呈现出更加旺盛的活力。各分会、专业专业委员会带领全体会员,以科技报效祖国的赤子之心,组织开展了大量的活动,如开展学术交流、进行技术培训、举办科普讲座、评选优秀论文、进行项目论证、兴办事业实体、开展各类技术咨询服务等等,获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学会工作走上了健康的发展道路。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学会共举办各类学术交流活动100多次,参加人次达15000多人次,交流学术论文1500篇;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10次,做科技报告50场;开展科技咨询服务200多项;还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80期,培训各类技术人员2000多人次,充分发挥了学会的学术交流的主渠道作用,树立了学会的学术权威,提高了学会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21世纪是知识经济越来越发达,高新技术快速发展,信息网络普遍建立的时代。学会工作必将面临更多新的任务和新的课题。学会要前进,要发展,要继续在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中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加倍努力,加大改革力度,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学会要进一步加强学会组织建设,迎接新任务。并准备从四个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即;调整会员结构;优化理事结构;进一步优化学会组织结构;加强组织管理,迎接新的任务。另外,开展学术交流促进建筑科技进步是学会的根本宗旨、基本任务和主要功能。紧密围绕经济建设,密切结合国家重点建设任务开展学术活动,不断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繁荣,学会才能更好地体现自身的价值,不断得到壮大和发展。在新的世纪,学会要进一步面向社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化改革,努力开展科技创新,切实加强国内外交流,增强学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学会办成广大会员的温暖之家,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土木建筑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为我国和海南省的土木建筑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