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高稽查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按部批准的培训计划,定于4月中、下旬组织举办“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针对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覆盖领域广、专业性强的特点,分城乡规划稽查执法,房地产市场稽查执法和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稽查执法三个专题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专题 |
时间 |
地点 |
承办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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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稽查办 |
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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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 |
培训时间: |
长沙 |
中国建筑文化 |
联系人: |
联系人:张曦 |
房地产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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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及工程 |
培训时间: |
厦门 |
住房和城乡 |
联系人:崔迪 |
二、参加人员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从事稽查执法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
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机构协助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培训报名工作。
三、培训方式及授课人员
培训以专题讲解、案例分析与业务研讨相结合,部稽查办公室、法规司、城乡规划司、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建筑市场监管司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地方负责同志及相关专家授课。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自愿参加,培训费每人1200元(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培训考核合格,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继续教育证书,证书可作为相关领域工作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与考评的依据。请每位学员自带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附件:
1、 | 课程安排 |
2、 | 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专题培训班报名表 |
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