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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第六届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获奖项目具体设计单位和设

发布日期:2011-08-18 00:00 | 来源: | 作者: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建筑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表彰在建筑创作设计中涌现出的优秀工程项目,提高建筑理论与创作水平,以扩大建筑师在全社会的影响。中国建筑学会已于2011年7月28日至29日在京举行了 “第六届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的评选活动。本届奖项共收到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83个建筑设计研究单位申报的建筑创作项目265项。该创作奖在评审委员会专家的认真审议和讨论的基础上,最后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35个项目荣获本届创作优秀奖;52个项目荣获本届建筑创作佳作奖。

鉴于本奖在业内和社会上的影响度和重要性,且为避免获奖署名的纠纷和争议,进一步保护创作设计单位的知识产权,根据《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申报及评审条例》的规定,现请你单位将获奖项目的设计单位(含与国内外设计单位合作设计)、创作设计人员按附表的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进行确认。设计人员数最多不宜超过5名。特请你单位将该确认书盖章后的原件于2011年9月5日前寄送我会,我会将根据此确认书对外公布获奖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请各单位给予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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