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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编印《中国建筑学会通讯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09 00:00 | 来源: |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木(建筑)学会,各直属分会:

近年来,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木(建筑)学会和直属分会换届等原因,不少单位的联系人、办公电话和办公地点有较大变更,为了便于各学会、分会间的工作联系,我会决定于近期重新编印中国建筑学会通讯录。现将《通讯录》样式表一并附上,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按照要求详细填报相关内容,(通讯录填报的表格请在中国建筑学会网站(www.chinaasc.org.cn)主页右上方的“表格下载”栏下载)。于9月30日前将表格以电子版的形式发至邮箱 jinyan2224@163.com  。

今后,若各单位的联系人和地址等发生变化,请随时将变更内容发送至上述电子信箱中,我们将及时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