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建筑师的创新精神,繁荣建筑创作,提高我国建筑设计和城乡建设总体水平,经国务院批准,建设部于2000年设立了“梁思成建筑奖专项奖励基金”,同时设立了“梁思成建筑奖”,以表彰、奖励在建筑设计创作中做出重大成绩和贡献的杰出建筑师。2000年、2002年已先后开展了首届及第二届“梁思成建筑奖”的评选,经研究,现决定于2004年开展第三届“梁思成建筑奖”的评选工作。
“梁思成建筑奖”是授予我国建筑师的最高荣誉奖。依据《梁思成建筑奖评选办法》的规定,该奖项的产生,采取由个人申报与专家提名委员会提名,然后由专家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最后由建设部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办法进行。为此,请申报者严格遵照《梁思成建筑奖评选办法》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及要求,填写(电脑操作打印)申报表一式15份和报送个人作品资料及获奖项目证明材料各一份,并经所在单位审定同意后,于6月15日前报送中国建筑学会。
为搞好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建设部制定的《梁思成建筑奖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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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梁思成建筑奖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