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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学会关于推荐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个人和团队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0 14:51 | 来源:未知 | 作者:学会编辑
各分支机构和团体会员,

为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进程中创新争先,宣传表彰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在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社会服务方面成绩突出、贡献卓著、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共同开展评选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工作。根据中国科协通知,中国建筑学会现面向各分支机构和团体会员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我会可推荐个人奖候选人5名、奖牌候选团队1个。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和名额
候选个人和团队可由各分支机构和团体会员推荐,各分支机构或团体会员可分别推荐个人奖候选人1名、奖牌候选团队1个。
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于三年内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服务5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相关工作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
(三)获奖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表彰的先进个人一般为在职;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
(四)已获得往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奖状或奖章)的个人不纳入本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的候选人范围。
推荐工作程序
(一)确定推荐对象。根据通知要求,研究推荐人选,经其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后确定推荐对象。各推荐对象根据预通知填报相关材料。
(二)审核与公示。推荐渠道要对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报送材料真实有效,并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三)材料上报。请于4月18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会。
对于非涉密和涉密的推荐材料,推荐渠道应严格区分进行管理、审核和报送。
1.对于非涉密推荐,电子版材料包括《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个人用)》《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团队用)》和有关附件等材料;
2.对于涉密推荐,电子版材料包括《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个人用)》或《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团队用)》电子版;
3.候选人根据《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重要成果列表”栏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候选团队提交“主要成绩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等有关支撑材料;
4.《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5.《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6.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公示材料1份;
7.非涉密推荐提供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保密审查部门或所在单位签章)1份;涉密推荐须注明密级并提供推荐材料保密审查证明1份。
非涉密材料请于4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xsb@chinaasc.org.cn,主题注明“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机构或单位名称“;涉密推荐的电子版材料要求以附件形式使用涉密存储介质于4月18日前以符合保密管理要求的方式报送到学会秘书处。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帆 郑重
联系电话:010-88082243
电子邮箱:xsb@chinaasc.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中国建筑学会

 
 
附件:
1.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个人用)
2.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团队用
3.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4.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中国建筑学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