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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提名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 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8 17:12 | 来源:未知 | 作者:学会编辑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59号)(附件1)的要求,中国建筑学会启动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条件
候选人应严格执行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并应为中国建筑学会会员。
 
二、提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提名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六)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渠道统一组织,专家提名的应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七)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三、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需提交《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和附件材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word文件)。其中附件材料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请于2022年3月14日前将纸质版文件寄送至中国建筑学会秘书处,电子版文件报送至中国建筑学会学术部邮箱。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楠 许霄
联系电话:010-88082241
电子邮箱:xsb@chinaasc.org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中国建筑学会
 
附件:
1.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2.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

 
                                  中国建筑学会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