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
中国建筑学会科技进步奖申报文件由申报书、科技成果报告、附件三部分组成,是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依据,请申报人严格认真填写,并按照后文《中国建筑学会科技进步奖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对照检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提交评审,申报书退回申报单位。
第二部分 具体要求
电子版申报书由奖项系统自动生成;
科技成果报告的页边距左右各3.2㎝,上下各2.8㎝,正文文字使用宋体,小四号,行距18磅,标题和图表文字格式自行设置(建议以黑体、仿宋、楷体为主);
申报书、科技成果报告和附件应合订,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
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书
1.编号:由奖项系统自动生成。
2.申报类别:在奖项系统中选择相应类别。(类别包括:个人、单位等)
3.项目名称:不超过30字。应紧紧围绕项目核心创新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主要科技创新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中一般不使用xx研究的表述,不得出现企业名称和具体商品品牌等字样。
4.项目组别:在奖项系统中选择相应组别。(组别包括:基础理论研究、技术研发、技术工程应用)。
5.诚信声明:单位申报由团体会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个人申报由申报人本人签字。
6.项目开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的时间,无法精确到“日”的,统一填写“1日”。
7.项目完成时间:填写项目整体正常运行的时间,无法精确到“日”的,统一填写“1日”。
8.项目来源:在奖项系统中选择相应组别。(来源包括:国家计划、省/部计划 、企业计划、自选课题、其他)
9.发明专利(项):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成立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数目。
10.其他知识产权(项):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成立的除发明专利外的其他授权知识产权数目。
11.项目摘要:限300字以内。应包含项目主要科技创新、应用情况等。
12.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不超过10件)
应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成立的且已批准或授权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论文等)和标准规范等,应按与主要科技创新的关联度排序,列表前3项应在附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对于发明专利,知识产权类别选择发明专利,然后依次填写发明名称,国家(地区)、专利号、授权公告日、专利证书上的证书号、发明人、专利权人、专利的有效状态。
对于其他类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栏目,发明人一栏可不填。
所列知识产权权属共有的,应征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同意,并由项目第一完成人签名承诺。
发明人均不是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发明专利,不得列入本表。
13.申报项目设计人员情况:按“中国建筑学会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规定填写,应按贡献大小依次排序。
二、科技成果报告
1. 主要科技创新
此部分是提名书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处理异议的重要依据。
应围绕创新性、应用效益和经济社会价值,客观、真实、准确地阐述项目的立项背景和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核心技术内容,对比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并列明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此部分不得涉及评价内容。
科技创新点按重要程度排序。每项科技创新在阐述前应说明支持其成立的附件证明材料编号。
2. 科技局限性
简明、准确地阐述本项目在现阶段还存在的科技局限性及今后的主要研究方向。
3.应用情况
就本项目技术应用的对象(如应用的单位、产品、工艺、工程、服务等)及规模情况进行概述,并在附件中提供主要客观佐证材料的关键页或材料目录。
主要应用单位情况按下表格式说明,不超过15个。
主要应用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应用的技术 |
应用对象 及规模 |
应用起止时间 | 单位联系人/电话 |
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填写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主要介绍完成单位和“主要应用单位情况表”中所列单位近三年应用本项目技术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情况。如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合同收入(合同额和到账额);企业或其他单位应用本项目技术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升情况,与项目技术应用有关的销售额,以及节约成本、降低能耗等情况。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应注明计算方式,并在“其他附件”中提交支持数据成立的客观佐证材料。如无经济效益,只填写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专用项目包含军事效益)应说明本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提升健康水平、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培养人才等方面所起的作用。
5. 客观评价
围绕创新性、应用效益和经济社会价值进行客观、真实、准确评价。填写的评价意见要有客观依据,主要包括与国内外相关技术的比较,国家相关部门正式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鉴定结论,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刊物、学术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等,可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非公开资料(如私人信函等)不能作为评价依据。
三、附件
电子版必备附件以PDF文件提交,不超过6个,其他附件不超过25个PDF文件和30个JPG文件。纸质版按下述要求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1.必备附件
(1)“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前3项:指“七、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所列前3项内容的证明材料。
电子版:发明专利提交说明书全文(含摘要页、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其他类型的提交证书或全文。每个内容1个PDF文件,合计不超过3个PDF文件。
纸质版:发明专利提交说明书摘要页,其他类型的提交证书复印件或首页。每个内容1页,不超过3页。
(2)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已获批的行政审批文件。
电子版:提交全文扫描件,限1个PDF文件。
纸质版:提交盖章页的复印件,每个批件限1页。
(3)推荐专家意见表(适用于个人申报):按模板填写。
(4)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含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按照附表格式填写,并由第一完成人签名。完成人仅为1人的不需要提交。
电子版: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含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扫描件,应包含第一完成人签名,限1个PDF文件。
纸质版: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含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原件,应由第一完成人签名,按实际页数提交。
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应以第一完成人角度,介绍项目完成人之间的合作经历或合作关系,不局限于第一完成人与其他完成人的合作,也可以包括其他完成人之间的合作。
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即“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有关内容列表,每行填写一项合作内容。其中:
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专著合著、论文合著、共同立项、共同知识产权、共同参与制订标准规范和产业合作等。
合作者填写此项合作内容中涉及的完成人。
合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限于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合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著名称、论文名称、发明专利名称、合同名称等,可与主要知识产权、应用情况等佐证材料相同。
合作关系佐证材料填写其在提名书电子版附件中的编号。如未包含在附件中,应填写“未列入附件”。
2.其他附件
(1)应用情况和效益佐证材料:指用于佐证应用情况和效益的客观材料,如:验收报告、用户报告、技术合同、销售或服务合同、检测报告等。应用单位出具的相应说明或证明可以作为佐证材料,但不要求必须提交,如提交,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提交支持数据成立的客观佐证材料,如到账凭证或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
电子版:提交关键页扫描件,如材料较多,可以列表方式提交,不超过25个PDF文件,每个单位对应1个PDF文件,不得超出“主要应用单位情况表”和完成单位的范围。
纸质版:提交关键页复印件或列表,可以少于但不得超出电子版范围,每个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页。
(2)其他:指支撑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客观评价及完成人学术贡献的证明材料。除“七、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前3项以外的其他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不要求必须提交证明材料,如自愿提交,须提交证书或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但不得超出“七、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所列范围。
电子版:不超过30个JPG文件,每个文件均应清晰可辨,原则上不要拼图。
纸质版:不超过30页,应与电子版一致,不需提交原件。
第三部分 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所列主要创新内容(含专利、论文等)曾获中国建筑学会科技进步奖奖励;
未提供特殊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未提交工程验收报告;按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未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
未按要求签名或盖章,或所盖公章与单位名称不一致:包括单位意见、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中需要签名盖章的内容;
个人项目未提供所在单位相关证明;
必备附件未提交或不完整;
其他不符合《中国建筑学会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等文件以及当年度申报工作通知要求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