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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共建筑疫情防控期间运行管理使用指南(第一版)

发布日期:2020-02-11 19:51 | 来源:未知 | 作者:学会编辑

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正在打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围绕大局、敢于担当,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医院设计先锋队,继加班加点完成《应急呼吸传染病医院建设技术要点(内部稿)》并免费提供全专业“装配式活动箱房呼吸传染病医院样板房”建设图纸后,再次发挥所能,完成《福建省公共建筑疫情防控期间运行管理使用指南》,为公共建筑正常运行管理和使用提供参考指南,用技术助力“战疫”,现向全社会公开。
 

福建省公共建筑疫情防控期间运行管理使用指南(第一版)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编
 

前 言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保障防疫期间我省公共建筑的正常运行管理和使用,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运行管理使用指南(第一版),供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使用。

1 总 则
1.1 防疫期间,公共建筑应根据使用功能,重新规划梳理人员交通动线,以减少人员聚集及动线交叉。主交通门厅外增设管理前区,开展检测体温、检查口罩佩戴、登记相关信息等工作。有条件的建筑宜设置独立的外来人员会见区域,该区域应加强消毒并通风良好。
1.2 防疫期间,公共建筑出入口宜控制人流单向进出的方式,设置只进和只出的门,避免人员交叉。
1.3 人员使用的场所应加强自然通风,无法自然通风的场所宜加设机械通风措施,否则不作为人员日常工作使用的场所。
1.4 电梯前厅设置告示牌,鼓励多层及高层低区的人员使用楼梯,有条件的公共建筑可分开设置上行和下行楼梯,避免人员交叉。
1.5 防疫期间,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如会议厅、电影院、会堂等)宜停止使用。对公共建筑使用人数宜进行总量的控制。
1.6 防疫期间的会议应尽量采取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共建筑中的各类会议室尽可能少用或者不用。
1.7 公共区域增设行为规范提示牌,提示个人的卫生安全防护、人员交流空间宜保持安全距离等。
1.8 公共建筑重点管控部位(如电梯、餐饮区、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间)应定期清洗消毒。
1.8.1 电梯每隔2小时应消毒一次,对于按钮、把手等部位应进行重点消毒;
1.8.2 餐饮区就餐人员宜间隔1米以上,餐厅每餐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
1.8.3 公共卫生间应定时进行检查,并及时清洗消毒;
1.8.4 应增设应急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等,并做专项处置;公共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日产日清,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1.8.5 严格执行垃圾管理制度、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制度,及时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记录。垃圾收集间应设有冲洗和排水设施,指定专人进行定期冲洗、消毒杀菌每天上午、下午下班各一次。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使用过的废物均按医疗废物处理、双层包装。
1.9 大型公共建筑(如体育馆、会展中心等)应做好在防疫需要时,快速转换为方舱医院或战地医院的预案。

2 给排水系统

2.1 防疫期间的公共建筑投入使用前,给排水系统应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检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要求:
2.1.1 宜对水质进行检测;
2.1.2 宜对水箱(池)进行排空和清洗,并应对水箱(池)的二次消毒设备进行检测和运行;
2.1.3 应对生活饮用水系统、热水系统的过滤器进行清洗;
2.1.4 应对热水系统进行热水温度加热至60℃及以上,1h的消毒运行;
2.1.5 应检查排水系统中每个排水点是否通过水封装置与排水管道隔开。当水封不完整或有漏水现象时,应及时更换带有完整水封的排水管或将排水点封闭,封闭方法可采用塑料布、湿毛巾、胶带等完全覆盖封严。漏水的应及时修理;
2.1.6 应检查每个排水系统的通气立管通畅;
2.1.7 对于采用非传统水源的水景和室内水景,可将景观用水清空,保持干燥。

2.2 应建立和执行供水水质定期检测保障制度:
2.2.1 生活饮用水、管道直饮水、生活集中热水等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水质检测,防疫期各项供水应至少做一次检测;
2.2.2 对水质检测不合格的用水系统,应立即暂停使用,应对管道系统排查污染原因并进行冲洗消毒。必须在水质重新送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2.3 应每天对生活泵房进行巡查,处理出现的非正常情况。应加强水箱(池)的清洗,应定期检查水箱(池)的二次消毒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2.4 集中热水系统应定期消毒,高温消毒应保证最不利点水温不低于60℃,持续时间不小于 1h;
2.2.5 加强循环冷却水的清洗消毒。宜对冷却塔水中的含菌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冷却塔可通过提高排污量与增加补水量的方法,改善冷却水的水质。

2.3 应增加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
2.3.1 对于地漏及未每日使用的排水点(如设备用房、空调凝结水排出点等),应每天注水保持水封完好。水封深度达到50mm的地漏每日注水不少于2次,每次注水不少于350ml,水封深度未达到50mm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地漏注水次数视情况增加注水次数,保证地漏不干涸;
2.3.2 使用频率较低的卫生器具应注意每天检查、加水,保持水封有效;暂不使用的卫生间,应每天对各个器具的水封注水;
2.3.3 洗手盆应尽量不采用盆塞,必须采用盆塞时,拔开盆塞放水后应采用细水流把水封充满;
2.3.4应每日重点检查厨房与隔油器连接的水封装置,对于水封不完整或漏水的情况应及时修理;
2.3.5 每天定时对卫生间及其卫生洁具的清洁情况(包括排泄物的残留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检查频率不小于1次/2h和4次/天;
2.3.6 应定期检查卫生间污水系统伸顶通气立管是否通畅;
2.3.7 污水泵井等周边应定期喷洒过氧乙酸或过氧化氢进行消毒,有条件的附加采用紫外线灯照射。

2.4 其他
2.4.1 洗手盆手动龙头附近应配置浓度75%的酒精消毒液,龙头使用前对把手进行消毒后使用;
2.4.2 公共卫生间卫生器具应尽量采用非手动开关。对于采用手动开关的卫生器具,条件许可时可改造为非接触性或非手动开关,如感应龙头、洗手盆的肘动开关、蹲便器的脚动(踏)开关等,受条件限制时,建议对每个卫生间可先改造一个非手动龙头;
2.4.3 坐便器坐圈应配置一次性垫纸;
2.4.4 集中热水管道系统上可设置银离子、光催化氧化消毒器;
2.4.5 垃圾收集间等暂存垃圾场所应设有冲洗和排水设施,并定期进行冲洗、消毒杀菌。

3 空调通风系统
3.1 疫情防控期间的公共建筑日常通风应按以下原则运行:
3.1.1 房间通风换气宜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启动排风系统,外窗自然进风的混合通风方式;
3.1.2 自然通风窗应每2小时至少开启通风1次,每次15分钟至30分钟以上,或在房间使用期间始终确保外窗一定的开启度,开窗面积不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5%;
3.1.3 对于无外窗房间,可同时启动排风与新风(送风)系统机械通风方式;
3.1.4 设有机械通风的场所,送、排风机均应启动;
3.1.5 必要时,在取得消防主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可定时启动消防排烟风机及排烟补风机对场所进行通风,快速改善室内空气品质。此时应使排烟风机的风量等于或略大于送风量;
3.1.6 空调房间宜保持外窗有一定的开度(高层公共建筑随着高度增加,开窗开度可以适当减小),若建筑外窗设置了与空调系统窗磁联动的控制方式,建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先关闭这一控制方式,确保空气流通;
3.1.7 无外窗或设有固定外窗的空调房间,在空调运行期间宜将房间门保持一定开度,使房间与其他非人员停留空间保持相通;
3.1.8 夜间无人期间,应关闭所有制冷供暖设备,开启外窗,启动所有排风系统进行通风换气,通风换气时间不少于2小时;
3.1.9 餐饮场所的通风,若原有排风口设置于售卖区,且售卖区处于负压区或回流区,不应启动原有排风系统,可设置临时移动式风机从人员停留区向室外排风;
3.1.10 无自然通风条件且机械通风效果不好的房间应尽量减少使用或不使用;
3.1.11 电梯轿厢内安装有通风风扇的,应当保持通风风扇长期开启;电梯轿厢内没有安装通风风扇的,每隔2小时应消毒一次,同时打开轿厢门进行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换气时间不少于5分钟。

3.2 当公共建筑中发现疑似病例时,应采取立即隔离措施,对疑似病例停留空间的通风系统宜停止运行,并对相应通风系统进行科学的消毒后方可使用。

3.3 疫情防控期间,应做好空调系统各部件的清洗消毒工作。空调系统的关键部位应定期消毒。应每周一次对出风口、冷凝水积水盘、过滤网进行消毒。空调器过滤网清洗、晾干过程须在保证安全防护条件下进行。空调房间内的送、回风口应经常擦扫,保持清洁。

3.4 疫情防控期间,室内空调供暖温度宜设定为20℃,有条件时可以适当提高室内的设定温度。当室外温度达到20℃以上时,宜停止使用空调供暖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全新风直流通风方式。
3.5 疫情防控期间,中央空调供暖系统宜按以下原则运行:
3.5.1 当空调系统采用风机盘管(或者VRF)+新风系统时,其新风系统应全部启动投入正常运行并宜24小时运行。并且对供暖空调的新风机组出风温度尽可能调高,充分利用新风热湿处理承担室内负荷,减少室内分散末端的使用。空调供暖系统开启时,应同时开启室内的所有排风设施; 
3.5.2 对于全空气空调系统,当空调机为单风机时(仅有送风机),宜关闭回风阀且封闭回风口,采用全新风运行;当空调机为双风机系统时(一台送风机,一台回风机),应把回风通往送风的通道彻底封闭,把新风阀、排风阀彻底打开。如果新风、排风面积不够,应加大面积或另增设新风和排风通道。防止交叉感染;
3.5.3 空调新风口周围环境必须保持洁净,并应直接从室外清洁处取风,严禁从机房内、楼道内及天棚吊顶内等处间接吸取新风。新风口应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并应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垃圾排放点和其他污染源;
3.5.4 采用新风、排风热回收器进行换气通风的空调系统,应按最大新风量运行,新、排风换热器应采用间接换热型(例如热管、铝箔板翅式等);转轮式热回收设备目前不应使用;“传质”型热回收设备(例如以“纸芯”为核心的热回收装置),在目前尚无法确认纸芯对病毒的防护能力的情况下,也不建议使用;
3.5.5 对于只采用独立式空调器(机)供冷供热的房间,应合理开启部分外窗,使空调房间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当空调关停时,应及时打开门窗,加强室内外空气流通;
3.5.6 全空气空调系统与水—空气空调系统宜在每天空调启用前或关停后让新风和排风机多运行 1小时,以改善空调房间室内外空气流通。

3.6 当公共建筑中发现疑似病例时,应采取立即隔离措施,对疑似病例停留空间的空调系统宜停止运行,并对其停留的空间及空调系统相关部件进行科学的消毒后方可使用。
3.6.1 当疑似病例停留空间的空调系统为风机盘管(或者VRF)+新风的系统或分体空调形式,可只关停所在空间空调末端或分体空调并清洗消毒,保持新风系统持续运行24小时且疑似病例停留空间内消毒完成;
3.6.2 当疑似病例停留空间的空调系统虽然为风机盘管(或者VRF)+新风的系统,但风机盘管(或者VRF)未能实现按空间独立设置或采用吊顶回风且吊顶内空间分隔不完善,必须对所有空调回风涉及房间或吊顶联通房间的风机盘管(或者VRF)全部关闭并清洗消毒,保持新风系统持续运行24小时且疑似病例停留空间内消毒完成;
3.6.3 当疑似病例停留空间的空调系统为多空间公用的全空气系统(变风量系统),应将全空气系统关闭并清洗消毒,同时封闭该房间的送回风口。

3.7 有条件的宜配置空气净化装置。

4 电气(智能化)系统
4.1 疫情阶段,没有设置门禁系统的出、入口和次要的出、入口等宜关闭,仅保证必要的进出口。
4.2 配置移动式紫外线空气消毒机对电梯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4.3 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和视频会议系统,倡导居家办公和网络办公,减少聚集人员直接面对面开会讨论学习。

5 其它
5.1 消毒方式与消毒剂应根据不同的选择对象,并应符合下列的规定:
5.1.1用于空气消毒宜采用过氧乙酸、过氧化氢、二氧化氯;
5.1.2用于物体表面消毒,宜采用25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如84消毒液)或含溴消毒剂擦拭消毒;
5.1.3与皮肤接触的,宜采用酒精、异丙醇、洗必泰醇、碘伏等;
5.1.4消毒剂的浓度配比、不同消毒剂的有效接触时间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5.2 保洁人员工作时,应戴好手套、口罩。卫生间、走廊、开水间等不同区域使用的清洁用如拖把、抹布、保洁手套等不应混用。
5.3清洁用品的消毒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抹布在清洗干净后,采用25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冲洗消毒液,干燥备用;
5.3.2拖布在清洗干净后,采用5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冲洗消毒液,干燥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