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动态>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08 10:38 | 来源:未知 | 作者:学会编辑
各二级组织、团体会员、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国建筑学会开展向中国科协推荐建筑学科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工作,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1.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中国建筑学会会员。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候选人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青年科学家伦理道德典范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
二、获奖人数及推荐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中国建筑学会可推荐候选人2名,各二级组织、团体会员可向中国建筑学会可推荐候选对象1名。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1)和有关附件材料。请于2019年10月25日(周六)前提交候选人电子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原件一式7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或提名专家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3.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4.请于2019年10月25日前将候选人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国建筑学会

五、联系方式
(一)中国建筑学会学术部
联 系 人:郑重、臧奥奇
联系电话:010-88082242,1500109731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实验3号楼中国建筑学会(北京建筑大学西城校区)
电子邮箱:xsb@chinaasc.org
 
 
 
附件1 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中国建筑学会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