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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定向招收和培养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1 14:18 | 来源:未知 | 作者:学会编辑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有关部管社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系统行政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经研究,决定2018年继续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定向招收和培养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面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1)报考条件要求。招生人数30人。

  二、入学及学习方式

  报考学科为城市规划专业硕士,考试时间为2017年12月,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考生,由哈尔滨工业大学采取“单独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及录取。

  学习年限为2.5 年至4年。课程学习在2年内完成,学校分4次集中授课,具体方式及地点由学校根据学员情况安排。完成学业、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专业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费每人共3.5万元。

  三、报名推荐程序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给相关地区和单位,考生自愿报名,所在单位组织推荐,2017年9月25日前将《201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单独考试硕士生报考申请推荐表》(附件2)发送至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指定邮箱。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

  刘安莲 0451-86281165;白洋 13206581901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66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邮编150001)

  邮箱:zhujianbudankaoban@126.com(推荐表发送至此邮箱)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联系电话:010-58934045

  附件:

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