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务院国资委: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拟定于2016年6月在北京召开。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盛会,是科协组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创新的一次大会,对于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作用,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十三五”规划宏伟蓝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大会顺利召开,现就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和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由中国科协所属和委托管理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中国科协机关,军队系统,国资委系统,中国科协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及选举办法方案》(附件1)的规定选举产生。其中:
中国科协所属和委托管理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选举的代表,应根据分配的名额和原则,广泛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民主协商,经过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选举的代表,应根据分配的名额和原则,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省(区、市)科协全委会民主选举产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参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的办法选举产生代表。
中国科协机关、军队系统、国资委系统的代表采取适当的民主方式选举产生。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军队系统的代表主要从军队系统的科技工作者中产生,代表选举工作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负责;国资委系统的代表主要从国有大型企业的科技工作者中产生,代表选举工作由国务院国资委负责。
中国科协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采取适当的民主方式选举来自高校、海外归国科技人员及其他方面的代表。
二、做好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
中国科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中国科协机关,军队系统,国资委系统,中国科协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及推选办法方案》(附件2)的规定推选产生。其中:
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推选的委员候选人,应根据分配的名额和原则,进行充分酝酿、协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民主推选产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推选的委员候选人,应根据分配的名额和原则,进行充分酝酿、协商,经省(区、市)科协全委会民主推选产生,并征得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的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推选的委员候选人须有1名本省(区、市)科协专职负责同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参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的办法推选委员候选人。
中国科协机关、军队系统、国资委系统推选的委员候选人,由中国科协与有关部门民主协商推选产生。
中国科协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采取适当的民主方式推选来自高校、港澳台、海外归国科技人员及其他方面的委员候选人。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召开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1.要严格按照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切实履行民主程序,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
2.代表、委员候选人的专业、职业、年龄、性别、民族、党派等结构要合理。要注意推选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农村等基层一线和在边远地区、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为代表、委员候选人。
3.各单位要加强与相关方面的协商,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选举出的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能够如期出席大会。
4.全国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全国委员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全国领导机构,为保障各位代表实际参与到中国科协的重大决策中,请各选举单位通知当选代表积极做好准备,届时将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通过所在代表团提交大会。
四、注意事项
1.代表、委员候选人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代表选出后,原则上不再更换。
2.各单位按照民主程序产生代表和委员候选人之后,请当选代表和被推选委员候选人访问中国科协网站:http://www.cast.org.cn,点击“九大代表委员信息系统”专栏,参阅《中国科协九大代表委员信息系统用户手册》(另发)进行注册、登录系统,完整填写相关内容,经选举单位和中国科协审核通过后,生成《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6),用彩色打印机打印一式三份,请有关单位、部门审核盖章。如无法彩色打印,请在《代表登记表》“照片处”粘贴近期免冠小2吋彩色照片(照片背景为淡蓝色,与上传到信息系统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代表需向选举单位提交内容完整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由选举单位留存,两份由选举单位上报中国科协“九大”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4.推选单位需通过系统生成每位委员候选人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7),用彩色打印机打印一式三份,并请有关单位、部门审核盖章。一份由推选单位留存,两份由推选单位上报中国科协“九大”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如无法彩色打印,请在《委员候选人登记表》“照片处”粘贴近期免冠小2吋彩色照片(照片背景为淡蓝色,与上传到信息系统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5.请各单位将选举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和推选中国科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工作报告(包括选举过程、推选程序、选举及推选结果等有关内容)和审核盖章后的代表登记表、委员候选人登记表,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送中国科协“九大”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6.请各单位认真填写《中国科协“九大”代表选举、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联系人回执》(附件8),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及联系人的姓名、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信箱等相关信息,于2016年2月26日前报送中国科协“九大”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便于接收中国科协九大代表委员信息系统的账号、密码等信息。
有关中国科协“九大”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及组团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中国科协“九大”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
邮政编码:100863
全国学会组联系人:徐亚芳 王 冠
电 话:(010)68518025 68788537
传 真:(010)68518028 68571890
电子邮箱:jdxhz@cast.org.cn
地方科协组联系人:赵 璐 齐晓楠
电 话:(010)68518025 68571890
传 真:(010)68518028 68571890
电子邮箱:jddfz@cast.org.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李 森
电 话:(010)68788671 68788681
附件:1.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及选举办法方案.docx
2.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及推选办法方案.docx
6.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x
7.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docx
8.中国科协“九大”代表选举、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联系人回执.docx
中国科协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