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分会:
2014年7月18日,经中国建筑学会十二届六次常务理事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分会申请变更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同意以下七个分会负责人变更
1、建筑史学分会理事长由杨洪勋同志变更为吕舟同志。
2、小城镇建筑分会理事长由樊康同志变更为黄宏详同志。
3、工程管理研究分会理事长由丁士昭同志变更为丁烈云同志。
4、建筑材料分会理事长由何星华同志变更为张仁瑜同志。
5、建筑施工分会理事长由袁振隆同志变更为黄强同志。
6、建筑经济分会理事长由樊康同志变更为易冰源同志。
7、建筑师分会(原为建筑学分会)理事长由马国馨同志变更为邵韦平同志。
二、同意建筑学分会名称变更为建筑师分会。
特此批复。
中国建筑学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